国家药监局取消36项证明事项(附事项目录)

发布时间:2019-04-29 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阅读:9533

关于取消36项证明事项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47号)要求,为进一步减证便民、优化服务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36项证明事项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。自发布之日起,附件所列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停止执行。附件所列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涉及修改部门规章的,按程序修改部门规章后再停止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1.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

2.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

国家药监局

2019年4月22日


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

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


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

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




相关阅读

1、药品管理法修订,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

2、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用药

3、药监局决定对15个药品进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

4、新版医保目录8月来袭 这四类药调入呼声最高

5、3月药监局批复220个医疗器械产品目录

6、药监局禁止2家印度药企原料药进口

关键词:证明事项目录

分享至

* 免责声明:本平台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是否正确,请您自行判断。
友情链接: 960化工网  化学加  药智通  每日生物评论  甲酸  化学慧  华夏能源网  乐研试剂  国家标准物质中心  抗体测序  广州化学试剂厂  爱化学